教育目標

本中心之教育目標為「養成理論與實務兼具及人文關懷之教育專業人才」。

中心自民國89年創設以來,致力於「培養具人文典範之教育專業人員」,培育中等學校「理論與實務兼具及人文關懷之教育專業人才」。除了加強專門課程之學科任教能力及教育專業課程,培育優秀「經師」之外,更以「慈濟人文精神」為核心價值,深化師資生志為良師的情操,培育優秀之「人師」為己任。

本中心在教育目標之下,培育師資具備四項「核心能力」:

1.課程發展與創新教學能力

2.人文關懷與服務能力

3.表達、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

4.教育專業倫理與敬業能力